清丰县2012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示
根据省、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精神及《河南省2012年农民购置特定农业机械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清丰县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于9月5日正式启动。现将有关政策公示如下:
一、资金额度及实施范围
省下达我县2012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45万元,省奖补资金73万元。实施范围包括全县所有乡(镇)、农场(林场)。
二、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我县农业生产需要、农民需求及加快玉米生产机械化的有关要求,第二批农机补贴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首先对玉米联合收获机、玉米秸秆还田机、玉米剥皮机、小麦免耕播种机、花生收获机实行普惠制补贴,做到应补尽补。9月25日以后根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对大中型拖拉机、微耕机、旋耕机、深松机等机具进行补贴。
三、补贴标准
中央资金定额补贴,不超过全省近三年的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的30%。购置三行(含三行)以上自走式玉米专用收获机,每台再享受一万元市累加补贴;购置河南省域内生产且在本年度列入我省补贴范围的玉米联合收获机、小麦免耕播种机、90马力以上轮式拖拉机和50马力以上履带式拖拉机可再享受不超过10%的省级财政奖补。
四、补贴对象、经销商的确定及办理程序等,按照2012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情况办理。需带证件:购机者本人身份证、村委介绍信。购买河南省域内生产的玉米联合收获机、免耕播种机、90马力以上轮式拖拉机和50马力以上履带式拖拉机的农民还需携带本人“一卡通”。
详情请登录清丰农机网。
监督咨询电话:7527071
清丰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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