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清丰县农机补贴工作总结
2016年五月份以来,清丰县农机部门认真落实省市农机补贴工作实施意见,严格按照省、市农机部门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规范操作,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了农机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一、实施情况
2016年国家分两批下达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432万元,2015年农机补贴资金剩余0.543万元,深松作业补助资金剩余63万元,调整用于农机购置补贴,能够用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计1495.543万元。截止目前农机补贴工作已按方案实施完成,使用农机补贴资金1482.088万元,共补贴机具917台(套),受益农户882户,拉动社会投入资金4400余万元。具体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补贴小麦收割机189台,使用资金648.441万元;玉米收获机113台,使用资金403.839万元; 90以上大型拖拉机112台,使用资金310.921万元;秸秆还田机70台,使用资金11.367万元;粮食烘干机械11台,使用资金74.368万元;玉米播种机229台,使用资金16.417万元;翻转犁171台,使用资金10.596万元;深松机5台,使用资金0.99万元;玉米脱粒17台,使用资金5.149万元。截止目前,所有国补资金已结算完毕。
省级累加补贴资金下达我县81万元,2015年剩余1.9001万元,能用于累加补贴资金82.9001万元。按照省级累加补贴方案规定,符合累加补贴条件机具17台(套),使用资金75.8389万元;其中粮食烘干机11台,国三大马力拖拉机1台,深松机5台。
市级综合补贴资金下达我县42万元,2015年剩余0.05万元。按照方案规定,符合补贴条件机具119台(套),使用资金40.905万元;其中自走式玉米收获机113台,130马力四驱拖拉机1台,深松机5台。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强化组织保障。首先调整充实了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大、政协、政府办、农机局、纪检监察、财政局、农业局等为成员单位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管。其次是主动配合县财政部门,联合制定了《清丰县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并召开了清丰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认真审议通过了该方案。其三是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购机补贴监督检查、工作核查、核实领导小组,在补贴工作每个环节都要召开局补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农机补贴工作,共同讨论补贴事宜,明确责任,合理分工,为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今年补贴工作伊始,按照省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要求,我县及时就今年的补贴政策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广泛宣传。一是通过县电视台播发了农机补贴公告,其内容包括补贴对象申请、补贴机具种类、补贴办理程序、补贴资金额度等有关情况。二是组织3个工作组,到各乡(镇)通过张榜公示、散发补贴政策资料等形式对这项惠农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共印发《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公示》500余份,宣传材料1000余份,在全县各乡(镇)醒目位置进行了张贴,并通过乡镇包村干部把政策宣传材料发放到村组,利用村广播宣传到千家万户。三是设立农机补贴咨询台,结合农村集市出动农机补贴政策宣传车,设立咨询台,接待群众现场咨询,发放农机政策明白纸,全年出动宣传车17台次,发放政策明白纸4000余份,接待宣传群众3000人次。四是把清丰县农机信息网改建成清丰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及时将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举报电话、资金规模、执行进度以及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等信息在网站上公布,让农民最大限度地掌握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信息,在全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规范程序,实行阳光操作。为了确保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在补贴工作的具体操作中,从接受农民申请、资格确认、公告公示、确定补贴对象、发放补贴指标通知书、人机合影、补贴信息系统录入、系统内机具信息审核、机具入户核实、建立补贴工作档案等环节,严格按照补贴操作流程做到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缺,一个程序不减,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切实把每个环节的工作做好做实。尤其在受理申请阶段,认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受理农民购机申请。在今年补贴工作中,大型农机具报名人数仍然虚高,给实际补贴工作造成困难。按照补贴政策的有关要求,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及时邀请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政府办、财政局、农业局等部门参加现场会,采取公开抽签的办法,确定补贴对象,彻底杜绝了人情机问题,让农民普遍感到满意。
(四)严格监管,完善管理机制。一是及时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核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补贴的副局长任组长,局纪检组全程参与补贴工作。补贴工作开展以来,相继召开两次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会议,明确经销商职责,提出了具体要求。并组织人员先后对经销商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严查倒卖补贴指标、换购等违规行为,督促经销商守法经营,诚信服务,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二是局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农机补贴的各个阶段,每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并邀请财政局农财股人员参加,在核实登记环节局领导亲自到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现场解决。三是严格机具登记建档。享受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获机在统一核实登记前,全部实行挂牌入户纳入管理,继续实行现场喷号、人机合影,建立补贴机具档案,并明确专人及时做好补贴信息采集、录入、上报工作。四是设立农机补贴监督投诉电话,明确专人接听,对反映农机补贴工作中的违规违纪等问题,及时核实纠正,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强化措施,搞好各项服务。一是整合工作环节,农民申请补贴直接到“一站式”农机补贴服务大厅,可办理申请报名、资格审查、指标确定、机具核实、结算申请等五项服务,大大方便了农民群众,同时也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深得农民朋友的好评。二是强化服务,实行高效办结制。对办理补贴的农民,热情接待,耐心服务,并且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办理补贴手续,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三是搞好技术培训。组织人员对购机户进行业务技术培训,讲解相关的机械常识、维护保养、安全操作等方面的知识,使购机户在技术上得到良好的服务。四是协调经销商搞好机具供应服务。提前深入销售企业调查,分析市场,及早备货,让购机户尽快将补贴机具投入到农业生产中。五是公布咨询电话。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布咨询、监督电话,方便了社会各界的咨询和监督。
(六)健全机制,严格工作纪律。一是建立健全农机补贴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补贴工作约束机制,专门出台印发了《农机补贴工作管理规定和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方案》,建立了补贴工作责任制、受理申请、资格确认、受益公示、廉政风险、责任追究等一整套的工作制度,规范农机补贴行为,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务院“三个禁止”、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的工作纪律,自觉做到严于律己,严守法纪,牢记职责,规范操作,杜绝不廉政事件发生。二是对补贴工作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实行责任制管理,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负直接责任”的工作责任制,农机局与具体实施股室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责任状,股室负责人与具体工作人员签订责任书,切实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在农机补贴工作实施前,认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了“廉政从政、遵纪守法、规范操作”为主题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廉政建设座谈会等形式,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做好农机补贴工作的责任感和廉政风险防控意识。
总之,我们在补贴工作中严格要求,完善办法,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以高标准扎实做好每个环节的补贴工作,切实把这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让农民满意。
清丰县农机局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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