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关于对农机报废收回企业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0]216号)和《清丰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清农机[2020]14号)要求,通过回收企业申请,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现场核验,经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我县对拟认定的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公示如下:
濮阳市天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4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清丰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393-7527071。
清丰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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